6月28日起,我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实施五年反倾销措施

http://www.soutuliao.com  时间:2019/6/28  来源:全球涂料网

全球涂料网讯:

自2019年6月28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胺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甲苯胺通常用作染料、医药、农药的中间体,还可用于彩色显影剂,在分析化学中除作溶剂外也用作矿物折射指数的浸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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