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内蒙古或不再审批这些化工项目!

http://www.soutuliao.com  时间:2021/3/5  来源:全球涂料网
全球涂料网讯: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期间将严控高耗能产业发展规模,或将对当地化工企业影响很大。

从2021年起,不再审批焦炭(兰炭)、电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烧碱、纯碱、磷铵、黄磷、无下游转化的多晶硅、单晶硅等新增产能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在区内实施产能和能耗减量置换。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下发《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及上述政策。

《征求意见稿》提出,除国家规划布局和自治区延链补链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外,“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现代煤化工项目。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引导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产能(装备)有序退出,实施产能置换升级改造。对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2019版)淘汰类和2020年连续停产1年以上的企业(装备)不得进行产能置换。

电石
300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原则上2022年底前全部退出;符合条件的可以按1.25:1实施产能减量置换。

焦炭
炭化室高度小于6.0米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小于5.5米捣固焦炉、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原则上2022年底前全部退出;符合条件的可以按国家标准实施产能置换。

石墨电极
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直径600毫米(不含)以下石墨电极生产线原则上2021年底前全部退出。

2021年-2023年重点对电石、化工等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各盟市分年度至少按照40%、40%、20%的进度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征求意见稿》要求,对未进行节能审查等违规建设的高耗能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处理。违规开工项目一律停止建设,确有必要续建的,需纳入本地区能耗预算管理,满足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要求,在落实用能指标、实施惩罚性措施、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建设。违规建成投产项目一律停止生产;对能耗已计入“十三五”基数、“十四五”不再新增能耗的违规建成投产项目,在实施惩罚性措施、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生产;对“十四五”仍需新增能耗的违规建成投产项目,在落实新增用能指标、实施惩罚性措施、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生产。







标签:涂料网  涂料    涂料市场  色浆

分享到:

热点资讯

资讯排行

友情
链接
为您提供全面的服务渠道 (服务时间:工作日09;00-18;00)

客服咨询热线:0755-89636258 89631248 | 传真:0755-89634103 | 邮箱:409504723@qq.com

法律顾问:广东粤和律师事务所(闫律师) 官方QQ交流群:237451639

版权所有远宏公司 涂料商城 涂料交易网 粤ICP备1109167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