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化工园区评估办法
全球涂料网讯: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举行《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对刚出台的《办法》答疑解惑。
据内蒙古工信厅副厅长吴苏海介绍,《办法》对强化化工园区管理提出了三方面要求。
第一,化工园区应设立职责明确、权责相宜、主体明确的管理部门,并合理配备监管执法人员,确保具备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有效管理能力。
第二,化工园区应建设园区管理服务综合平台,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化工园区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三,化工园区应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进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每3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规划环境影响后评价,每3年对已评估认定的化工园区开展一次跟踪评价。
内蒙古发改委副主任王金豹表示,《办法》印发实施后,对全区化工项目建设提出新要求:一是新建化工项目须进入达标化工园区,改扩建项目应位于达标化工园区。新建化工项目入化工园区后应有利于化工项目集中、集聚布局,依托园区进行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有利于上下游关联企业加强配套,提高产业链整体水平;有利于园区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集中管理;有利于集中配套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二是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进入达标化工园区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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