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印发《贺州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全球涂料网讯:7月19日,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贺州市加快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贺州市碳酸钙产业实现轻钙重钙并举、线上线下同步、“两业”融合发展,最终建成中国乃至世界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完善的碳酸钙循环产业基地。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碳酸钙全产业链产值达600亿元,实现规模以上碳酸钙工业企业超过260家,培养3家具有生态主导力的碳酸钙产业链“链主”企业,形成5家以上全国碳酸钙产业的龙头企业,培育1家以上超100亿元、2家以上超50亿元、10家以上超10亿元、25家以上超5亿元的碳酸钙企业。
《方案》要求,将提升发展天然石材和碳酸钙粉体两大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和引进高端天然石材,超细碳酸钙、改性碳酸钙、纳米碳酸钙等高端碳酸钙产业。
贺州市加快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打造千亿元精品碳酸钙产业集群的决策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西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发改工服〔2021〕1216号)等“1+4”系列文件要求,加快推动贺州市碳酸钙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突出发展质量“高水平”,以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为引领,遵循“精准识矿、以矿定链、矿链招商、创新强链”的原则,着力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产业绿色化、融合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全面构建特色鲜明、结构优化、链群完整、竞争力强的现代制造业体系,努力实现产业倍增目标,打造具有全国引领力的碳酸钙产业集群。
(二)发展思路
“十四五”期间,按照“12345”发展思路,即实现一个目标(全产业链产值600亿元目标)、建设两大基地(国家火炬贺州平桂碳酸钙特色产业基地和国家碳酸钙产业示范基地)、构建三大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品牌建设体系、绿色发展体系)、建设四大园区〔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钟山工业园区、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和广西贺州碳酸钙绿色新材料循环产业园(贺州市马江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发展五大板块(绿色矿山板块、基础材料板块、复合新材料板块、配套产业板块、生产性服务业板块),完善“矿山开采—天然石材及工艺品—碳酸钙粉体—人造大理石—复合新材料—废浆废渣再利用”的碳酸钙“一石多吃、吃干用尽”循环生态产业链,形成结构优化升级、创新能力增强、区域带动作用明显、循环绿色发展特点鲜明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贺州市碳酸钙产业实现轻钙重钙并举、线上线下同步、“两业”融合发展,最终建成中国乃至世界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完善的碳酸钙循环产业基地。
(三)发展目标
1.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25年,全市碳酸钙全产业链产值达600亿元,实现规模以上碳酸钙工业企业超过260家,培养3家具有生态主导力的碳酸钙产业链“链主”企业,形成5家以上全国碳酸钙产业的龙头企业,培育1家以上超100亿元、2家以上超50亿元、10家以上超10亿元、25家以上超5亿元的碳酸钙企业。
2.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到2025年,形成“以矿定链、矿链招商”的新局面,实现高附加值产品总产值占碳酸钙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60%;下游应用产业总产值占碳酸钙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50%,其中,可降解新材料产业总产值占碳酸钙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8%;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碳酸钙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35%;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30家以上。
3.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到2025年,创建10个以上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其中,自治区级可降解新材料创新平台1个以上。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现有碳酸钙产业平台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进平台开放和资源共享,为行业企业提供智力保障和技术支持,攻克并掌握10项以上关键共性技术,其中,可降解材料关键共性技术1项以上,逐步构建起“研究开发产业”一体化机制。
4.绿色智能加速发展。到2025年,打造1个绿色园区和3个以上绿色工厂,建成2个行业智能工厂,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产业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快,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行业绿色智能发展体系。
5.推动产业聚集发展。到2025年,产业链协同配套水平和产业聚集度持续提升,形成一批特点鲜明、富有竞争力的碳酸钙特色产业“园中园”,建成国家火炬贺州平桂碳酸钙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碳酸钙产业示范基地和广西可降解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进一步巩固贺州“中国重钙之都”、“中国岗石之都”地位,打造“中国母粒之都”、“世界钙都”。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功能布局
1.构建“一核三区”发展格局。按照“整体布局、突出重点、集约高效、分工协作”的思路,重点打造以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核心,钟山工业园区、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广西贺州碳酸钙绿色新材料循环产业园(贺州市马江绿色新材料产业园)联动发展,科学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一核三区”碳酸钙产业发展格局。
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建设国家火炬贺州平桂碳酸钙特色产业基地为契机,推动轻重钙粉体、天然石材及工艺品行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石晶石塑地板、塑料制品(塑料母粒)、可降解新材料、涂料(油墨)、固废综合利用材料、钙基类食品医药、化肥饲料、机械装备等产业,建成500亿元产业园区,其中,建成1个50亿元可降解新材料产业园(园中园)。钟山工业园区:主要发展沉淀碳酸钙(包括纳米碳酸钙和超细、改性轻质碳酸钙)、塑料(塑料母粒、木塑制品)、涂料等产业。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主要发展石晶石塑、木塑地板、人造石英石等人造石(板)产业。广西贺州碳酸钙绿色新材料循环产业园(贺州市马江绿色新材料产业园):主要发展离子膜烧碱、环氧氯丙烷、环氧树脂、漂粉精、氯化钙等产业链配套化工材料产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管委会,矿投集团〕
2.加快强链补链延链。加强与发达地区在战略规划、政策衔接、产业协调、市场配置等方面的合作,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全力打造产业链条完善、轻钙重钙并举、线上线下同步、“两业”融合发展的绿色高端碳酸钙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塑料制品(塑料母粒)、可降解新材料、人造石(板)、涂料(油墨)、食品医药、化肥饲料、固废综合利用材料等下游应用产业。
——大力发展化工、机械装备等配套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提升发展天然石材和碳酸钙粉体两大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和引进高端天然石材,超细碳酸钙、改性碳酸钙、纳米碳酸钙等高端碳酸钙产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投资促进和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贺投集团、矿投集团〕
(二)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3.加强资源勘查和优化配置。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开展碳酸钙矿产资源勘查,市、县(区)两级财政保障依法开展全市碳酸钙矿产资源勘查与综合评价,为碳酸钙产业发展提供资源储备。优化矿产资源国土空间布局。遵循资源优质优用、梯级利用的原则,推进碳酸钙资源“净矿”出让模式。鼓励符合《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1年本)》碳酸钙行业鼓励类的区内龙头企业、强优企业、全产业链企业参与新立矿山的竞标。支持将碳酸钙采矿权有计划实施公开出让和资源性要素指标向贺州市可降解新材料产业园和广西贺州碳酸钙绿色新材料循环产业园(贺州市马江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倾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水利局,贺投集团、矿投集团〕
4.强化矿山管理和资源合理开发。深化矿山资源管理机制,围绕开采阶梯化、生产集约化、建设标准化、经营规模化、管理现代化“五化”模式,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品质、和谐、智慧“五型”矿山,推进绿色矿山开采。探索实施资源储量动态监测机制,严厉打击取缔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在自然保护地内开采、非法勘查采矿等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在设置矿权同时对应设置经过规划批准的排土场。支持建设绿色智慧矿山,打造智慧矿山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督促碳酸钙矿山企业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严格按照矿山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进行生产,不超规模组织生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林业局,矿投集团〕
(三)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5.加强行业规范体系建设。制定《贺州市碳酸钙行业规范(准入)条件》,在规划布局、生产规模、工艺装备、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对现有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进行规范管理。制定《贺州市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准入条件》,严格规范资源开采、产品生产和运输等环节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制定《贺州市碳酸钙矿山开采及生态修复要求》,明确碳酸钙矿山范围,严格矿山开采、生态修复及其监管的具体要求,高标准做好矿山的开采、复垦和生态修复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应急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管委会,矿投集团〕
6.强化标准引领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地方和团体标准制定,出台一批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鼓励将实施效果显著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支持高新技术、专利等向标准的转化应用,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产业向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7.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碳酸钙重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全生物降解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在市本级科技项目指南中扩大碳酸钙研发专项范围,支持重点企业及科研院所聚焦矿山绿色开采技术、新型碳酸钙粉体制备技术和产品、高端装备制造关键技术、碳酸钙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碳酸钙下游应用产品技术等方面开展攻关。探索推行“揭榜挂帅”机制,全力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核心)技术。推广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工作,搭建科技成果与企业精准对接平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与示范推广。落实自治区“千企科技创新”工程,培育壮大精品碳酸钙企业创新群体,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贺州学院,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管委会,贺投集团、矿投集团〕
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建设精准引进、培养和培训人才体系。以碳酸钙细分产业链配置人才链,以企业需求为主体,建立和完善“引才、育才、用才、留才”激励机制。成立第三届贺州市政府碳酸钙产业发展专家顾问团,从专家顾问团聘任1名以上专家担任国家碳酸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学术带头人,为碳酸钙产业建设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贺州市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并由市财政每年足额安排经费支持专家顾问团开展工作。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思路,与全国知名高校及培训机构合作,加强企业家、高管综合素质培训,不断提升战略决策和经营管理能力。联合贺州学院、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等开展产业人才培训,不断提高产业工人和工程技术人才技术水平。支持贺州学院设置高分子材料等与碳酸钙及可降解新材料相关的学科专业,培养高端专业人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贺州学院,市人社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五)加快提质增效步伐
9.完善产业质量管控体系。建立健全碳酸钙企业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增强质量安全溯源能力。探索开展碳酸钙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定信用“黑名单”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实现联合监管和惩戒。发展专业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能力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碳酸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0.实施碳酸钙品牌战略。进一步完善贺州市精品碳酸钙加工产品生产、流通、终端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动贺州碳酸钙产品从资源输出、产品输出向品牌输出、标准输出转变。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贺州代表性的碳酸钙知名品牌。加大本土品牌培育力度,使其成为贺州市碳酸钙区域公用品牌的有效载体。探索“公用品牌”加“企业品牌”捆绑使用的办法,促进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1.助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企业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华东、华北、中南和欧美、日韩、中东、东南亚等地区,积极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依托广西东融石材碳酸钙交易中心,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石材协会、中国非金属矿协会等权威机构合作,积极承办全国性碳酸钙展览会、技术交流论坛和高峰论坛等活动,同时鼓励企业参加厦门国际石材展、水头国际石材展、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非金属矿展览会、中国国际塑料展览会、中国国际涂料展览会、意大利维罗纳石材展、美国奥兰多石材展、德国纽伦堡石材展等国内外大型展会,提升贺州碳酸钙产品知名度和产业影响力。鼓励国有投资平台带头先行先试使用碳酸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技术和产品,促进优质产品先试首用。结合企业意愿,向全市大型骨干企业定向推荐碳酸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在商场、快递网点、农贸市场等场所以及餐饮外卖、农用薄膜等领域推广使用可降解新材料产品。〔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国资委、投资促进和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邮政管理局,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管委会〕
(六)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12.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智能化改造。严格落实清洁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鼓励企业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推广普及先进工艺和装备、强化企业管理等方式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探索建立碳酸钙清洁生产评价体系。实施高耗能设备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行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的应用。鼓励碳酸钙企业优先使用新能源,重点支持建设智能控制系统,促进生产流程数字化、主体装备智能化、服务远程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提高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加快工业固废堆场项目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工业固废管理台账,实施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和规范处置。建设碳酸钙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园,鼓励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支持矿山开采尾矿、废弃炉渣、矿粉用于生产建筑骨料、道路基层材料、水泥、混凝土等综合利用方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矿投集团〕
(七)加大金融财税支持
14.搭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鼓励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碳酸钙产业投资基金,扩大企业授信和贷款支持。鼓励和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碳酸钙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扩大授信额度。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开展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仓单、订单、票据等供应链融资服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碳酸钙产业支持力度,加强对产业骨干企业的上市培育、辅导、推荐等,推动企业通过股权交易、上市直接融资。鼓励具备条件的碳酸钙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国资委,贺州银保监分局及各银行金融机构〕
15.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各类专项补助资金等扶持资金。市、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碳酸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招商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用足用好“桂惠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争取贴息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贺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2年7月-8月):完善工作机制。梳理现有扶持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对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第二阶段(2022年9月-2023年9月):实施主要任务。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将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县(区),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第三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开展中期评估。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对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实践证明不可行的举措,及时予以调整,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四)第四阶段(2024年1月-2025年9月):全力冲刺攻坚。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干劲不松的要求,针对既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五)第五阶段(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形成产业新体系。做好各项工作评估和总结提高,在产业规模、龙头企业数量、亿元企业数量、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创新人才培育、绿色智能制造、产业供应链体系建设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形成新的碳酸钙现代化产业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产业的监测、协调和服务。同时,建立工作机制,设立若干个专项工作组,出台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相关县(区)要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或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抓好政策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市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要素保障。发改部门要合理安排碳酸钙项目所需的能耗和碳排放指标,保障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用能需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评估修改时,要按照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保障碳酸钙产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促进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对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千企技改”工程项目,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用林指标。交通部门要推动贺州市碳酸钙产业“公转铁”“公转水”多式联运综合交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贺州至肇庆货运铁路等铁运扩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贺州市碳酸钙运输大道、桂江“一路一航道两船闸”工程、贺州港马江作业区4个千吨级泊位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矿投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年度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碳酸钙产业发展调度制度,掌握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注重分析研判。建立碳酸钙产业考核评价机制,将县(区)及有关部门推动碳酸钙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定期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碳酸钙产业发展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工作懈怠、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实施、高质量完成。〔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督查考评办,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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