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美韩等进口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
http://www.soutuliao.com 时间:2018/6/25 来源:中化新网
《全球涂料网讯》
商务部发布6月22日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商务部裁定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存在倾销,中国大陆苯乙烯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18年6月23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期限为5年。
税率如下:韩华道达尔株式会社6.2%,丽川NCC株式会社6.2%,乐天化学株式会社7.5%,(株)LG化学6.6%、SK综合化学株式会社6.6%,其他韩国公司7.5%;台湾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3.8%,其他台湾地区公司4.2%;利安德化学品公司13.9%,美国华美苯乙烯公司13.7%,英力士苯领美国有限责任公司13.9%,美洲苯乙烯公司13.9%,其他美国公司55.7%。
2017年6月23日发起立案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在初步调查基础上于2018年2月12日公布了该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随后经过进一步调查,做出了上述最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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